永修县总工会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县委、市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县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县工会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权、维稳、维和职能,抓好全县工会组织的自身改革和建设。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利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工资协商制度。
5、协同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各企业党组织选配好工会领导班子人选;研究和制定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县总工会直属工会和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各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创业奖、模范职工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对县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职工俱乐部、工会兴办的企事业等进行管理和指导。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